所屬各單位、直屬項目部:
為進一步加強職工互助保險工作,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服務,公司工會根據集團工會的要求,為在職在崗職工辦理了《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和《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兩個險種。為此,所屬各單位及直屬項目部要大力宣傳,認真組織學習,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權益。
特此通知。
附件:
1、《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
2、《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
為緩解職工因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根據《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職工互助保障辦法》,制定《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一條 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參加本計劃的會員,在互助保障期內因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導致會員身體永久傷殘時,會員按照本辦法規定享有領取一定金額的互助金,用于緩解身體傷殘以及由此造成職工收入降低,治療費用支出增加導致的經濟困難。
第二條 參加本計劃的條件和辦法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年齡在16至60周歲的在職職工,都可以通過會員所在單位的工會統一組織集體申請參加本計劃。并且在同一單位參加本計劃的職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的50%,參保職工少于30人的單位必須100%參加(參保單位須提供104表)。
第三條 參加本計劃的規定
1、參加本計劃的保障期為一年。
2、會員交納的互助費是用于對會員的互助互濟活動,互助保障期滿后,會員不論是否享受領取互助金的權利,其所交納的互助費不再退還。
3、互助費的標準分為四個不同檔次,分別為26元、50元、74元、100元。為保證會員權益的公平性,對從事井下采礦、隧道施工、高空作業、山地地質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勞務輸出等高危險行業的職工,參加本計劃在享受領取互助金的同等權益時,交納互助費的檔次標準相應地調整為32元、62元、93元、124元。
參加本計劃的職工屬于上述所列的高危險行業的必須事先聲明,否則在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體永久傷殘時,將按照實際交納互助費與應交納互助費的比例領取各項互助金。
按照不同檔次交納互助費享受領取互助金的限額詳見附表。
第四條 參加本計劃的待遇
1、 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體永久傷殘時,可以領取下列三項互助金:
①、按照不同傷殘程度(詳見《傷殘等級分類支付互助金標準》)可以領取身體傷殘互助金。如會員所受傷殘程度比較嚴重,以180天時的治療狀況及身體傷殘狀況領取傷殘互助金。
②、會員因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住院治療的,可以根據參加本計劃時選擇的互助費交納檔次和首次住院連續治療的時間,按照所選交費檔次對應的不同金額按日領取生活補助互助金,最高不超過180天。
③、會員因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住院治療的可以根據參加本計劃時選擇的互助費交納檔次和首次住院連續治療的時間,按照所選交費檔次對應的不同金額按日領取住院補助互助金,最高不超過180天。
住院時間按照醫療機構提供的完整入院、出院記錄核定。
2、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者經搶救無效后在180天內身故,按照所選交費檔次對應的金額其家屬一次性領取身故和喪葬互助金。傷殘互助金和身故、喪葬互助金不能兼領兼得。
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者經搶救無效后在180天內身故,符合本條第②、③項規定的可以領取相應的互助金。
3、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體永久性傷殘,按傷殘等級領取第一款規定的①、②、③項互助金(詳見附表),最多不超過相應檔次的最高限額。
第五條 下列原因造成身故或傷殘,會員不享受第四條規定的互助金:
1、疾病;
2、自殺、故意自傷身體及違法、犯罪行為;
3、由于戰爭、軍事行動、地震和放射性物質泄漏;
4、其他非因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傷殘。
第六條 互助金的受益人
第四條1中規定的前三項互助金由會員本人領取。
第四條2中規定的互助金由會員直系親屬或會員在參加本計劃時指定的受益人領取。
第七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會員本人、直系親屬、所在單位工會本計劃的經辦人員必須在3日內通知辦事處以便進行核對。
會員本人、直系親屬通過會員所在單位工會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提交下列材料以證明其傷害程度:
1、會員所在單位出具的事故發生情況證明;
2、會員的身份證明;
3、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應提交戶籍管理機關的戶口注銷證明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4、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傷殘或者永久性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應在結束治療后,由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傷殘鑒定機構或者執法部門指定的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程度證明。如果自遭受傷害之日起經過180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180天時的治療情況,確定會員傷殘程度。
5、由會員或其直系親屬簽名的互助金領取書面申請。
6、辦事處為證明事故真相和傷殘程度確定需要由會員、直系親屬提供的材料。
第八條 其他規定事項
1、自會員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會員、直系親屬必須在2年內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逾期辦事處不再受理會員提出的互助金申領工作。
2、本計劃所指的“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
3、對本計劃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爭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專家委員會進行最終裁定。
4、本計劃自2007年12月1日起執行。
附表:《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待遇標準(單位:元)
|
互助費標準 |
互助金領取標準 |
26/32 |
50/62 |
74/93 |
100/124 |
傷殘互助金 |
最高6,000 |
最高12,000 |
最高18,000 |
最高24,000 |
生活補助互助金(每日) |
20 |
30 |
40 |
50 |
住院補助互助金(每日) |
15 |
30 |
45 |
60 |
身故和喪葬互助金 |
15,000 |
20,000 |
30,000 |
60,000 |
最高互助金領取
金額 |
21,300 |
30,800 |
45,300 |
79,800 |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
為緩解女職工因患特殊疾病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根據《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職工互助保障辦法》,制定《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一條 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參加本計劃后,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享有在首次發現患有所列的6類女性特殊疾病的一種或者多種時,領取一定數額的互助金,用于緩解職工治療、康復費用和收入減少引起的家庭經濟困難。
第二條 本計劃所指的女性特殊疾病包括以下6類:
1、子宮頸癌:包括發生于子宮頸上的鏡下早期浸潤癌、鱗狀上皮浸潤癌、腺癌、子宮頸管癌;
2、輸卵管惡性腫瘤:包括原發性腺癌樣瘤、乳頭狀瘤,血管瘤,平滑肌瘤,脂肪瘤;
3、卵巢癌;
4、子宮內膜癌:包括子宮內膜腺癌、腺角化癌、鱗腺癌、透明細胞癌;
5、絨毛膜癌:惡性葡萄胎;
6、乳腺癌:包括炎性乳癌、乳頭濕疹樣癌。
第三條 參加本計劃的條件和辦法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年齡在16至60周歲的在職女職工,可以通過會員所在單位的工會統一組織下,集體申請參加本計劃。
本計劃由基層工會統一組織職工集體參加,并且在同一單位參加本計劃的女職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女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的60%,參保女職工少于30人的單位必須100%參加(參保單位須提供104表)。
第四條 參加本計劃的規定
l、參加本計劃保障期為二年,交納互助費后互助保障期在規定的時間統一生效。
2、會員交納互助費是用于對會員的互助互濟活動,互助保障期滿后,會員不論是否享受領取互助金的權利,其所交納的互助費不再退還。
3、互助費的標準為36元。
4、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內職工最多可以參加兩份本計劃。
5、對參加本計劃并按照規定已領取互助金的會員,保障責任期滿后不能再次參加本計劃。
第五條 參加本計劃的待遇
一、首次參加本計劃的會員實行30天免責期,31天至90天為減責期,在減責期內發現患有上述6類疾病的一種或者多種時(以病理檢驗報告確診日期為準),可以一次性領取每份1000元的慰問金,保障責任終止。
二、在互助保障減責期滿后,會員首次發現患有上述6類疾病中的一種或者多種疾病時(以病理檢驗報告確診日期為準),可以領取下列三項互助金:
1、可以領取10000元的互助金。
2、會員患上述6類疾病并住院治療的,可以一次性領取2000元的康復休養金。
3、會員患上述6類疾病并住院治療的,根據首次住院治療的時間,按照每日26元的標準領取生活補助互助金,最高不超過180天(注:以首次住院、出院記錄為準)。
領取互助金后,保障責任終止。
互助保障期滿后,符合參加本計劃條件的會員在15日內交納互助費繼續參加本計劃將不再實行免責期和減責期。
第六條下列原因會員不享受第五條規定的互助金:
1、會員在參加本計劃前曾患有或者已患有上述6類疾病的。
2、會員故意隱瞞、偽造或篡改病史、病歷以及其他各種欺騙行為。
3、醫院誤診。
4、由其它疾病轉移導致會員患本計劃所列疾病。
第七條 互助金的受益人
參加本計劃的互助金受益人為會員本人。
第八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在發現患有上述6類疾病的會員,應在10日內由所在單位工會經辦人員通知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北京辦事處以便進行核對。
會員首次診斷患本計劃范圍內六類疾病的一種或多種,通過其所在單位工會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會員所在單位出具的會員患病情況證明。
2、會員身份證的復印件。
3、提供本市二級以上醫院(不包括康復醫院、療養院等類似的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住院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必要病理檢驗報告、血液檢驗及其他科學診斷報告的診斷書、手術證明等。
4 、由會員或其直系親屬簽名的互助金領取書面申請。
5、辦事處為證明患病情況所需由會員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其他規定事項
1、自會員發現患有上述6類疾病之日起,會員必須在2年內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逾期辦事處不再受理會員提出的互助金申領工作。
2、本計劃所指6類疾病的判定按照國家有關疾病診斷標準的規定。
3、對本計劃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爭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專家委員會進行最終裁定。
4、本計劃自2007年12月1日起執行。
《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待遇標準(單位:元)
|
互助金領取標準 |
互助費標準 |
慰問金 |
治療費用
互助金 |
康復休養
互助金 |
生活補助
互助金
(每日) |
最高互助金
領取待遇 |
36 |
1000 |
10000 |
2000 |
26 |
16680 |
72 |
2000 |
20000 |
4000 |
52 |
33360 |